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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所见明清荆楚服装(图)


    元朝取代宋朝以后,服装最大的变化是质料。即随着棉花种植推广,棉花成为衣料中的主要原料。明代的服饰沿袭唐制并保留宋元服装形式中的某些式样。士、庶皆束发于顶,做官则戴乌纱帽,长袍圆领、束带、黑靴;士、庶则用白带巾或杂色巾盘顶。明令禁止穿胡服。清朝建立后,推行满族男子服饰,即强令

薙发(前顶剃光,后脑梳单辫)易服。剃发梳辫,长袍(衫、袄)马褂,以及带袖子的坎肩,日趋普遍。满族女装喜爱旗袍罩马甲,不裹足,穿高跟(高跟在中间)花盆底鞋;汉族女子仍裹脚着明装,上衣衫、袄,下着束裙,后来多以裤代裙,袖口、裤脚流行镶边,城镇也受到满族女子装束的影响。

这些既是全国服饰演变的总体走向,也是荆楚服饰变革的主流,尤其是一些城镇和比较发达的地区的主流。至于一些贫困的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这种变化是很有限的。清代一些方志所记偏远和落后地区的服饰时有云:“富者夏葛冬裘,无奇邪之诮;贫者夏苎冬絮,饶古朴之风。便浣洗而服蓝青,染色不歆红绿;准躯干以裁襟袖,尺度不竞宽长。幼稚美服鲜绫罗,妇女恒妆无金玉”。“其市间皮货,从异地来,富民或以十数金易一狐,二十千换一羔。绫罗绸缎,上出于广,下出于苏,京省其薮也,衡其所波及耳。城中绸店不过一二家,得之也难,故衣之者少”。[1]而在有的地区,“衣朴素,民间有不识绮罗者”。[2]“虽富厚之家,或至老未及裘帛,一冠可数十年”。[3]所用布料,往往都是自产自销,所谓“所衣之布,成自家之手,谓之‘家机布’”[4]。正是一些边远贫困汉人服饰的真实写照。

至于苗、瑶、土家族等民族虽然也受到荆楚服饰变革主潮的影响,尤其是剃法梳辫的影响,但在服装式样上大多保持了其自然发展走向。这从一些方志记载中亦有所反映。

苗族服色尚黑,惯缠腰带,脚胫缠布。无论男女,均头插银簪,颈戴银圈,腕套银镯,戴耳环(不过男子只戴左耳,女子则左右皆有)。只着单衣,即使是隆冬天气,亦不过加单衣数重而已,女子服装多用绣花饰。宣统三年《永绥厅志》载:

苗人衣服俱皂黑布为之,上下如一。……苗俗惟砦长剃发,余皆裹头椎髻,去髭鬓,短衣跣足,着青布衫,间用黑布袴腰,系红布领,亦尚红衣,周围俱绣彩于边。富者以网巾束发,贯以银簪四五枝,脑后戴二银圈,左耳贯银环,如碗大,项围银圈,手带银钏,衣服系锡皮,缠青布行。……其妇女银簪、项圈、手钏、行皆如男子,惟两耳贯银环,二、三、四、五不等,以多夸富。衣较男子微长,焊(斜)头直下,用锡片、红绒,式绣花卉为饰。头带银梳,以银丝密绕其髻,裹以青绣帕,腰下系带,下不着里衣,以布棉为裙,而青红间道,绣团花为饰,亦有系锡铃、绣绒花者,或重穿三四幅。苗女未嫁者,额发中分,结辫垂后,以锡铃、海蚆、药珠为饰。深冬严寒,三两重单衣,不衣絮棉,伛偻彳亍风雨中,贫富如一。

瑶族的服饰,尤其是女子,与苗族大同小异。同治十二年《溆浦县志》:

男子今皆剃发,杂以小花带织成辫,更用大花带裹之。衣无大襟,自胸以下另作搭包掩护。跣足,两胫缠花布,间着红草履。女子穿耳重环,发从中分,用花带作两辫垂额左右,妇人加髻于前。衣服较男子略长,斜领直下,绣花为饰。老少皆跌足,冬夏皆单衣,故常伛偻彳   亍 风雪中。

土家族服饰衣料皆为自纺、自织、自染的土布,色尚青蓝。在清初改土归流以前,男女服饰不分,头缠长布帕,或白或黑,四季不分。上身穿满襟短衣,袖口和衣边都镶三条花边,下着绣花罗裙花边短裤。女子喜戴耳环、项圈、手镯。[5]

辛亥革命以后,男子剪辫、女子放脚,加以西洋服装的影响,以及中山装的推行,较长时间内,服饰都处于变革之中。

汉口是荆楚最发达的地区,这些变革均有体现。民国四年铅印本《汉口小志》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荆楚发达地区的服饰变化情况,其云:

〔汉口人〕冬夏衣服花纹彩色,由季而异。夏时则好蛋青、血青、宝蓝、白色、灰色、米汤娇色、出炉银色,以淡为雅素。冬期则爱玄青、二蓝、品蓝、玉色、虾青、灰青等色。花纹则随时变动,男女老稚无大分别。(《新译汉口》)

极寒之际,男女衣服多着狐羊皮里,以御寒气,妇人则多用火炉、火钵,燃烧白炭、炭巴等类,以助体温。(《新译汉口》)

夏间热度颇烈,轻罗薄纱,愈轻愈好,下等劳动家有终日赤膊者,亦有通宵露宿于外者。(《新译汉口》)

女子以红绿为吉服之色,凡有婚姻、庆事时,家内一切修饰,如帷帐等类皆以红色布制之,其他家具类用红色,满堂光耀,彩幔缤纷,俗称为“满堂红”。(《新译汉口》)

缠足为往昔家族习惯,现虽渐渐改良,然普遍以脚小为贵。刳木如桥,缀于鞋底,名曰“弓鞋”。莲勾小者,缓行似敲玉棋,急走如挝羯鼓,其声青脆可见。(《汉口竹枝词》注)

起义(辛亥革命武昌首义)时,汉口人士多穿着洋式衣服,现已仍旧,因其逼窄拘束,有碍身体自然之发育故也。女子亦间有剪发着洋装者。

总之,像汉口这样的服饰变革新潮流,辛亥革命后在荆楚各地尤其是在一些城镇较发达地区,也逐渐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

 

    注解:

    [1] 道光三年《衡山县志》。

    [2] 光绪八年《华容县志》。

    [3] 同治十三年《益阳县志》。

    [4] 光绪九年《永兴县志》。

    [5] 参见王承尧:《土家族土司简史》,中史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

内容把关:白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