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也是松辽各族政权修史门类之一种,它是根据“起居注”的材料,由史官逐日撰成有关朝政事务的编年体裁的史册。在松辽各族政权中契丹及女真政权中的史官都修撰过“日历”。《辽史》中虽未明确记载契丹辽朝有撰修“日历”的专门机构,但从现存的几条资料来看,辽代也有撰修日历的机构和史官。统和二十一年(1003年
)三月,圣宗曾诏谕“修日历官毋书细事”。
[1]
这一诏谕一方面说明,在此之前修撰日历的记事,事无巨细过于繁琐;另一方面也说明,撰修日历是有专门的史官。又据统和二十九年(1011年)五月,圣宗又诏:“已奏之事,送所司附日历”,[2]这里所说的“所司”,无疑是指修撰日历的机构而言。[3]
金代女真贵族在著作局内置掌修日历,曰著作郎、佐著作郎编修日历。[4]
注解:
[1] [2]《金史·百官志二》。
[3]
杨树森:《辽代史学述略》,《辽金史论集》第三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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