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大小兴安岭山水相连,翻过山的那边是河,趟过河水便又是连绵的群山。如果我们能像一只苍鹰,翱翔在大小兴安岭绿色的海洋上,飞过一座座高山,飞越一条条江河的时候,就能在山脚下溪水边的开
阔地,见到有一排银白色的“仙人柱”,这就是鄂伦春人的宿营地,就是鄂伦春人生活劳作的家。
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并不是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漫无边际地游动,而是有固定的范围和一定的规律,一般在一条或几条河的流域范围内活动。冬季的住地比较固定,春、夏、秋季随着主要狩猎对象栖息地的不同而迁徙。因此,住宅对于鄂伦春人来说,就像一件皮衣或一个桦皮箱一样,是一件可以卷起来驮上马背就走的物件,而不是世代相传的祖业。在日常生活中,鄂伦春人以“乌力楞”为基本的生活单位,“乌力楞”的意思是“子孙们”,是一个父系的大家族。这既是他们的“村屯”,也是他们共同游猎的生产组织,是鄂伦春族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乌力楞”内的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随季节的变化和狩猎的需要不断地迁徙,选择新的猎场。随着人口的增加,从原来的“乌力楞”中分离出新的“乌力楞”。
鄂伦春人总是要选择一处背风朝阳、地势平缓、较为空旷的山坡作为“乌力楞”的宿营地。宿营地背山面水,前面不远处是潺潺的小溪,满足了生活用水的需要,后面背靠崇山密林,出去打一只狍子就像到自家羊圈里拿只羊回来一样简单容易。一个“乌力楞”一般有三至五个“仙人柱”。“仙人柱”是鄂伦春人传统的住所,也是鄂伦春单个小家庭的代名词。在宿营地,“仙人柱”要一字排开,既不能前后排列,也不能排成弧形,因为每个“仙人柱”后面的小树是供奉神灵的地方,这里对外人是禁地。每家“仙人柱”前用树干搭起晒架,铺上柳条,晾晒肉干、野菜和捕来的鱼。各家“仙人柱”之间没有隔界,但一家“仙人柱”前后的空地,其他人是不去占用的。屋里以辈分和长幼来分坐席和起居处。
鄂伦春人的“仙人柱”为圆锥形。搭建“仙人柱”既不用钉,也不用绳,而是利用木杆本身的枝杈之间的交叉起稳固作用。“仙人柱”的主干是两根粗壮结实的树干,搭成“人”字形的支架。然后把6根稍微细些的木杆与主干的枝杈相互咬合并用柳条在圆锥顶加固,上面再搭上20来根桦木杆,就形成了“仙人柱”的主体框架。
“仙人柱”的覆盖物,夏天用桦树皮或芦苇,冬天用狍皮。加工好的苫“仙人柱”的桦树皮在鄂伦春语里叫“铁克沙”,是把桦树皮剥下来后,削平里外凹凸不平的地方,放入锅里蒸煮、晒干再拼缝起来。“铁克沙”的优点是美观、透明,但由于很薄,冰雹一打就会出窟窿。“仙人柱”的芦苇苫,是把芦苇剥去叶皮,用马尾线穿成帘,盖到“仙人柱”上,这种“仙人柱”很适合夏季居住。在寒冷的隆冬季节,鄂伦春人用六七十张狍皮缝成两大一小的三块围子,两块大的扇形围子将“仙人柱”围得严严实实,小的一块做门帘。“仙人柱”一般在南面开门,门高约1.5米,宽约1.2米,夏天门上挂用柳条编的门帘,冬天挂狍皮或鹿皮门帘。由于“仙人柱”是在室内生火,因此在苫“仙人柱”时,要像蒙古包一样在顶端留出烟筒和通风口。
当“乌力楞”迁徙的时候,鄂伦春人只取下“仙人柱”上的苫盖物,支架就竖在原地,留着以后再迁回来或方便其他猎人使用。在遮天蔽日的密林深处,这些用白桦树搭建起来的“仙人柱”特别显眼。猎人狩猎经过附近要住下来时,就不用再砍树重新搭“仙人柱”,而是选择这里作为既环保又方便的安身之地。
鄂伦春人居住用的“仙人柱”面积一般在十几平方米。“仙人柱”的内部,左面、右面和里面都是住人的位置。每个地铺用木杆挡边,上面放些干草,干草上再铺狍皮褥子。“仙人柱”正对门的铺位叫“玛路”,意思是神位。“玛路”铺位的上方挂着桦皮神盒,里面供奉着祖先神等神偶。“玛路”是尊贵的客人和长辈的位置,其他人一般不允许坐在这里,特别是禁止妇女靠近,就是在“仙人柱”的外面,也不允许她们靠近。左右两侧的铺位叫“奥路”,是中年夫妇和青年夫妇的席位。青年夫妇住的右侧铺位的上方,搭有横木杆,是挂孩子摇篮用的。人称东北有三怪:“窗户纸糊在外,十八岁姑娘含着大烟袋,生了孩子吊起来。”让孩子睡在吊起来的摇篮里,不仅是为了哄孩子睡觉,更是因为鄂伦春妇女既承担家务劳动,也时常跟着进山打猎,打猎时将摇篮悬挂在树上,以防被野兽所伤。鄂伦春族小孩用的摇篮样式大体与汉、满族的摇车相同,但它有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鄂伦春人的摇篮不是平的,而像躺椅那样是弯折的。这是因为鄂伦春人出去狩猎,经常一走就是一天,弯曲的摇篮一方面便于妇女背在身上,另一方面孩子睡醒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看到兴安岭皑皑的白雪或是茂密的浓荫,他们就会不哭不闹乖乖地跟着旅行。
“仙人柱”的中央是终年不熄的火塘。在鄂伦春人艰辛的游猎生活中,火是极其重要的,火神是鄂伦春人自然崇拜的神灵中一个重要的女神。火神是由妇女供奉的。每年正月初一的早晨,要先拜火神,再给长辈磕头;去别人家拜年,进门也要先拜火塘;每天用餐前向火里扔些肉表示供奉。对火的崇拜,还表现在禁止向火上倒水、用刀拨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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